香港離婚的主要原因思考
在香港地,也許你常常聽到別人說離婚,但是你有思考過『為什麼男女雙方會離婚』、「離婚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不論是在香港或外國的世界,這都是大家熱搜的問題,我們會不斷地思考、大量地討論,但都很難去解釋這個千古以來的難題。很多時候我們聽到外國說科學研究的離婚主因,其實準確度又會有多少呢?小編今天就不聊科學,我就以人性化去提出幾個男女雙方會離婚的原因。
離婚皆因生不出小孩
在之前民智未開的社會,老思想的長輩認為女性生不出小孩子,一定是女性的所有責任,不過今時今日,雖然男女雙方生不出小孩已經被科學與醫學證明男方也是有可能有不育的責任。但是無論是那一方的問題,生不出小孩都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的原因!對於不能生小孩登這件事,會是夫妻之間生產出來的最大問題,不過其實我們可以認真想想,其實養一個小孩要花一筆很大的金錢,為什麼夫妻們不好好享受二人世界,這樣的感情不是會較為甜蜜嗎?
離婚因為過早結婚有關
結婚能否長久有關。跟據外國的一項研究指出,30後歲才結婚的夫妻們,離婚風險預計會按年增長百份之五,在28歲至32歲結婚的夫妻,將來的離婚機率為最少。 所以如果很年青的時候就結婚,由於心身成熟不足之下、還有社會經驗的不足,比起在30歲左右才結婚,會導致出現很快離婚的最終收場。
經常要求對方妥協
婚姻當中,男女雙方由不同的家庭背景成長,所以雙方的價值觀肯定會有所不多,如果男方或女方多次強逼對方跟隨自已的一套,最終定必離婚收場,刊登於外國的一項研究提到,如果面對若妻子或夫丈的嚴重摩擦,過度責備、強逼時,容易使另一半出現的防禦機制反應,這絕對會導致的婚姻關係有害。
金錢觀不同
每一個人都喜歡買自已心愛的東西,例如是服裝,遊戲,遊戲機或者是化妝品,但對於一個家庭來說,花每一分金錢都應該考慮得清清楚楚,而花錢絕對是一種學問,更嚴重來說,可以說是惡夢。因為男女雙方一旦結婚,財政就會總共擁有,如果另一半喜歡過度消費,而另一半用錢就十分有規律,最終會令雙方產生摩擦,嚴重的話有可能會導致離婚收場!
總結
離婚對男女雙方都會產生很大的挫折,一旦真的發生離婚,我們要需要在從中進行自我反省。婚姻的成因,有機會是另一半的不忠,但更甚者,是因為自已的不成熟,離婚一旦發生了,這刻不管誰是誰非,我們都不可以簡單被離婚給擊倒,從而失去了自已的人生目標。此時,我們應該去好好訓練自已成為一個可以獨當一面的人,讓自己的內在在外肉都變得堅強起來。遇到了難題時,可以向親人、好友求助,因為幫到自已的人只有自已一個,你不幫自已,沒人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