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我一樣,都是一名打工仔,相信不少打工仔都會面臨財政上的問題,可能打算直接申請破產,就以為可以解決問題,以為四年後就可以做個好漢子,但是其實破產的後果是十分之嚴重的,不單單只是破產期間生活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就算破產令正正式式解除之後,個人的信貸記錄都會有深遠的嚴重影響。今次小編就為大家介紹破產的定義、程序以及最重要的後果,好讓大家知道破產對我們有更深刻的了解。
破產是什麼?
破產就是一項香港的法律程序,當一個人沒錢償還債務時,就要申請破產,破產把這個人的資產有序地分配給債權人士。如果申請人從來沒試過破產,只是確確實實遵守《破產條例》規定,在四年後自動解除破產令。
破產程序要如何申請?
首先需要申請破產的人士要填寫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和《破產(表格)規則》表格28C「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然後就可以去前往破產管理署接待處提交,再需要向破產管理署付港幣八千的款項。然後在你的律師、司法常務官面前進行見證,並就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宣誓破產。然後你可以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繳付太約為港幣一千的法庭費用、再提交呈破產請書,最後你需要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呈請書的破產副本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複制本。
破產者的責任是什麼?
破產者需要在調查他的變現資產,並與受託人有充分的合作,完全提供他的資產和債務等財務資料。破產者需要提供關於自已的事務、所有交易及財產的資料,還有在接獲受託人通知後,出席其他破產討論會議。另外破產者需要把所有資產移交暫行受託人或受託人。如果破產者是一個營商人士,更加需要提交帳冊及會計記錄,而且破產者停止使用信用卡和銀行及其他帳戶,還有不可以不能再借貸金錢。
我們早期有一篇文章講述,如果要申請破產,首先你一定要清楚破產對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才可以,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閱讀這篇文章 : [破產會帶來甚麼後果?了解破產後果及對生活所帶來的影響]
破產者有什麼後果?
破產後果1:不得再從事某些職業
破產者在申請破產後就不得任職律師、地產從業員、證券交易商或做公司的董事,另外破產者是一位公務員,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破產管理署一定會通知破產者的所屬部門的主管。
破產後果2:無法取回所擁有的財產
破產者的財產將屬於破產者的受託人。簡單來說,破產者的資產將會繼續受管理,直至全部資產已平均分給債權人。
破產後果3:破產紀錄會影響一生
就算破產者的破產令解除後,其個人信貸的評級都會大受影響,信貸紀錄在解除破產令後五年才會正正式式地消除,而破產者的破產紀錄則會保存八年以上,就算有穩定工作,都未必能成功申請信用卡。買樓更不用說,銀行機構更不易批出按揭,所以破產前要好好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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